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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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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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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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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3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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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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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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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一、 必要性: 1.服务提供方的法定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是重庆市政府依法设立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也是唯一一家经授权可在重庆市全域范围内承接全部法定计量检定任务的基层法定技术机构。 对于医院计量器具,尤其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设备,其检定工作必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证书。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是承担此项法定职责的唯一主体,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 2.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法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位于主城区的市级机构,是距离各主城区医院最近的、具备全面法定检定资质和能力的机构。选择该院提供服务,能够最大程度减少器具运输成本、缩短检测周期、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3.技术能力的全面性与特殊性要求 医院使用的计量器具种类繁多、专业性强,涵盖强制检定类设备(如血压计、心电监护仪、呼吸机、CT等)及众多非强制检定但需周期校准的精密设备。部分高端或特殊型号的医疗设备(如DSA整机并非强制计量检定,但X射线输出剂量模块是强制计量检定内容),其校准方法、标准器和技术具有专业性和专一性。经市场调研与前期了解,目前仅有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具备全面覆盖这些器具类型的检测能力,并能对特殊设备出具被广泛认可的检定/校准证书。其他社会检测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法覆盖全部强检项目,无法满足医院对检测结果权威性与全面性的刚性需求。 4.保证服务的一致性与延续性: 计量器具的检测与校准涉及溯源性、数据可比性及医疗质量安全体系的稳定性。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长期为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其出具的证书在全市乃至更广范围内具有一致认可度。为保证医院历年计量数据与质量管控体系的连贯性、一致性,以及后续服务的配套与衔接,继续从该唯一法定机构采购服务是必要且合理的。 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规定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也符合我院《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统一采购执行管理 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三、结论 综上,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在法定职责唯一性、地域就近原则符合性、全面技术能力不可替代性及服务延续一致性等方面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条件,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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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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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
阳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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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88516648 |